受理日期: 2015年04月23日 原告陕西某市某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某燃气热电分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山西某市某区人民法院,该院委托我单位对前述事项进行质量鉴定,我单位受理了此鉴定。爱豆vlog在线免费看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1、案件中未使用的运行滤芯的材质符合《协议》要求,滤芯的除铁效果,因现有资料中无涉案设备相关运行资料,故无法对该指标进行分析。现有资料无法证明滤芯是《协议》中要求的PALL公司生产的产品。2、涉案阀门非ROBERTO公司产品;出口流量压差变送器未在勘验现场,现有资料无法证明其为《协议》约定的生产厂家所生产;电动执行机构生产厂家没有资料证明其是《协议》约定的三家单位之一。3、现有资料无涉案设备使用中的数据,因此不具备分析该除铁过滤装置是否达标的鉴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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